为规范管控维修物件,加强维修用品的跟踪管理,保证维修用品的使用效率,降低遗失、流失率,并有效杜绝浪费现象,结合学院实际,在《山东现代学院关于维修用品采购及领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特做以下补充规定:
4、总务处定期将“维修配件使用情况明细表”等资料汇总后报资产处、审计处,资产处、审计处安排专人带着质检小组的人员去抽查监督维修配件更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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