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领导提出的“质量提升年”的号召,更好地落实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原则,便于在后勤维修服务中实行时效制,掌握维修进度和材料落实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后勤维修报修制度。
1、需报修的单位一律采用统一的报修单(见附表1)对所维修的项目,水工、电工、木工、小土建维修工程要分别填写,不要混淆工种填写。
2、特殊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报修。维修科应详细询问报修项目的具体情况,速派人员维修,维修结束后可补填维修单。谁报修谁签字。
3、对教学所需要的维修,总务处应优先安排,特别是多媒体教室,应随叫随到。
4、由于人为损坏报修的应由总务处、资产处共同确定,损坏人到财务处收费科交罚款,带罚款单到总务处报修,总务处凭罚款单安排人员维修。
5、总务处每月按维修单对已完成任务进行认真统计汇总,以便确定每人所完成的任务量和所需材料的用向(以便落实以旧换新)。
6、对由于缺维修材料而无法维修的项目,应尽快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排校产处采购后进行维修。 '
7、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情况,并向分管院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8、水工、电工、木工、小土建维修工程,
维修报修地址在:
总务处维修科:4#公寓北彩钢板房二楼东侧 电话:89701527
电工值班室:阶梯教室105室 电话:89701525
总务处总监督电话:89701568
当维修科、电工值班室没人时可将报修单投递在门口专门设置的报修箱(维修人员在每天上、下午各开启报修箱,以便能及时安排维修。)
山东现代学院总务处
201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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